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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举办“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的通知》的通知
2018-12-07 16:51   纪委(监察室)

天产室党委,各附属医院纪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举办“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的通知》(黔纪办〔2018〕61 号)相关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具体安排如下:

一、观看时间

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下午14:30。

二、观看形式

以广电网络视频和电视直播(贵州卫视2频道)形式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学习。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学习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2、广泛宣传,严格遵守。组织学习情况的书面报告(包括图片、学习人数等)请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5日报校纪委,邮箱447271515@qq.com。


附件:《关于举办“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的通知》(黔纪办〔2018〕61 号)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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