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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1-02-21 15:41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月23日至24日在贵阳召开。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2人,列席393人。

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2010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1年的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宋璇涛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证》的工作报告。

中共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赵克志、王正福、王富玉、王晓东、龙超云、李军、张少农、张群山、黄康生、崔亚东、谌贻琴、宋璇涛、石晓等省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栗战书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意义。强调要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要更加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维护民生、促进发展作为反腐倡廉的根本任务;更加注重教育和预防,努力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更加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更加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加强化作风建设,着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纪检监察机关要率先垂范,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栗战书同志的重要讲话,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0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全会强调,2011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紧紧围绕“发展、团结、奋斗”三面旗帜,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强力推进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抓好三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一)坚持主动跟进、强化监督,确保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加快发展,进一步找准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对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尤其是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所涉及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既鼓励千方百计扩大招商引资、加强项目建设,又注重严肃查处假借招商引资之名,搞官商勾结和盲目追求政绩的行为;既大力推进城镇化带动战略,又注意切实纠正脱离实际、强拆强建、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深入开展“四帮四促”活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行为;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注意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举措,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创新加强教育监督的办法和措施,扎实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树立表彰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做好巡视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着力创新查办案件的办法和措施,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着力创新源头治理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监督。

攻坚克难、务求突破,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深入推进专项治理,着力解决重点领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问题。强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挖细查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使用、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理、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背后的腐败案件。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擅自变更规划、改变用地性质、提高容积率、拖欠土地出让金等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土地出让、非法批地的案件,严肃查处矿业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中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的案件。继续巩固“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二)认真贯彻《廉政准则》,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廉洁问题。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问题。

(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推进农村、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紧贴中心、服务发展,在三个方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为推动跨越提供坚强保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理整顿收费秩序。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效能监察,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认真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对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以及违法行政、不守诚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追究责任;对故意刁难、敲诈勒索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干扰和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要严厉惩治,以严明的纪律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坚决纠正各类不正之风,为维护民利、改善民生提供坚强保障。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管,重点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三)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为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提供坚强保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在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中,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要严明换届纪律,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

全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中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争当主力军。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德修身、以学强身、以干立身、以廉洁身,自觉维护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民本责任、权力责任、时代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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