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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2009-02-23 08:34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1月18日至19日在贵阳召开。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3人,列席199人。

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了2008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09年的任务。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正福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题为《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同志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林树森、黄瑶、王正福、王晓东、龙超云、李军、张少农、张群山、黄康生、崔亚东等省领导出席会议,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石宗源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从推进富民兴黔伟大实践的战略高度出发,全面分析了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利益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事业,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权力,真正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石宗源同志的重要讲话,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0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工作,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保证。

全会强调,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我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以及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中央和省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着力推动中央和省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的行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不顾群众安危,追求非法利益,破坏生态环境,乱采滥挖的行为。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加强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大力倡导干事创业精神,着力解决少数干部“庸、散、懒、慢、拖”的问题,切实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着力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负起对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第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以及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党政机关、党政干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发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

第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金融和国有企业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第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规违法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农村医保和低保资金的监管,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擅自出台涉农收费政策,以及在新农村建设中搞形式主义、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

第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拓展治本抓源头工作领域。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司法领域、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深化财税、投资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建立健全预防腐败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第七,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廉洁从政监督,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推进派驻机构统管工作,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务公开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第八,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铺张浪费、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和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推进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扎实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意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实效性;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倍努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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