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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医科大学 2018 年校园廉政文化 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12-07 16:59   纪委(监察室)

天产室党委,各附属医院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政群 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 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开展 2018 年校园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德为本,廉立身,迎校庆,谋发展”为主题,把党风廉 政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学风校风建设相结合,与教学、科研、 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在全校教职员工生中宣传廉政理念,鞭挞腐 败现象,弘扬清风正气,营造廉荣贪耻、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 

     1.参选作品分类 (1)表演艺术类 包括歌舞、语言、戏曲类节目(具体要求见附件 1)。(2)书画摄影类 包括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具体要求见附件 1)。 (3)艺术设计类 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 作品(具体要求见附件 1)。 (4)网络新媒体类 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 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1)。

    2.参选方式 天产室党委、各附属医院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宣 传部、学工部、团委、工会、离退休处分别要在广大教职工、学 生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让大家踊跃参与到廉政文化作品评选 活动中来。参选作品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报送组别分教工和学生 组,天产室党委、各附属医院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报送教职工参 选作品不低于两大类,团委组织报送学生组参选作品。报送作品 需填写《贵州医科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见附件 2) 。注:作品和报名表务必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 (知雨楼 705)。联系人:上官亚莉;联系电话:88416026;邮 箱: 447271515@qq.com。

    3.作品评选及奖励 为确保参选作品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将邀请相关 专家成立评审组,开展作品评审工作。 所报参选作品每个类别将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 三等奖三名、组织奖二名。获奖作品将在校园内进行公开展示, 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将获得一定的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把开展廉政 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 泛动员,确保成效,本次活动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重 要内容之一。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宣传, 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 扎实推进本单位(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为学校八十周年校 庆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严格规范,坚持原创。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 照通知要求,报送的作品要立意新颖、内容健康、坚持原创,杜 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附件: 1.《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2.《贵州医科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 40 人,钢琴伴奏 1 人,指挥 1 人 (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 出时间不超过 8 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 15 人(含伴奏),不设指挥, 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 5 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 1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不得伴 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 36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 7 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 6 分钟。 2.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 30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 3.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 30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表演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 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 DVD 光盘形式报送,一式 两份。光盘需制作成 DVD 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 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 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 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 53cm×76cm);漫画作品为 16K 大 小。 2.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 4 幅,需标明顺序 号)尺寸均为 14 寸(约 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 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 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 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 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 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各类书画摄 影类作品均需将作品邮寄到指定地点,并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 子版或作品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 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活动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 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选者需提交 JPEG 格式、不小于 A1 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 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 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寄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不 方便邮寄,在征得比赛组织方同意的前提下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 的高精度写实照片制作成光盘报送。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网络新媒体类作品包括微电影、动漫、漫画等。作品须为原 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 际,贴近生活。微电影作品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720 秒),格 式要求为 MP4,作品文件不超过 1GB;动画作品要求 24 帧/秒, 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720 秒),需同时报送 MP4 格式文件及相 应的 FLA 格式源文件,作品文件不超过 1GB;漫画作品可为单个 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最多不超过 10 张,需上交 A4 大小的 JPG 格式文件及 PSD 源文件。 作品报送要求: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视为无效作 品,所有作品文件及电子版报名表需刻录在一张光盘中,与相关 纸质版文件一起报送。 以上各类别参选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组 委会对优秀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 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 享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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