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院纪发〔2010〕05号 贵阳医学院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0-12-07 12:16   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



各附属医院纪委、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发放<自酿的苦酒----乔洪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电视警示教育片的通知》的精神,决定利用该电视警示教育片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教育活动,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全体党员观看此电视警示教育片。院领导参加所在支部的观看。观看后要开展专题讨论,并对观看的情况及专题讨论的情况作好记录。

二、请各单位到院纪检监察室领取该电视警示教育片光盘。(本片仅供党内警示教育使用,不得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

三、各单位、各部门请于在12月16日前将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报送院纪委监察室。



                                     中共贵阳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4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 版权所有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医科大学 电话:0851-88416025